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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原减值准备该如何会计处理?
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原减值准备该如何会计处理?
固定资产更新改造,改造完成后在建工程再转回固定资产,最开始的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要还原?
解答:
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会计处理处理如下:
1.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:
借:在建工程
贷:固定资产
说明:更新改造时,凡是跟改造的固定资产相关的账面价值都应冲减,包括“固定资产减资准备”。
2.发生改扩建工程支出:
借:在建工程
贷:银行存款等
3.替换部分按照账面价值冲减在建工程
借:营业外支出
贷:在建工程
4.被替换部分变价收入:
借:银行存款
贷:营业外支出
5.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:
借:固定资产
贷:在建工程(结平)
说明:在更新改造完毕后,就完全是按照新建造资产竣工一样的结转,前面计提的折旧、减值准备都不再重新带回。
6.按照更新改造后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(重新计算):
借:管理费用-折旧费等
贷:累计折旧